房山区加快燃气(油)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
房山信息网最新消息,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发布实施的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”以及北京市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139-2015),鼓励燃气(油)锅炉业主单位开展低氮改造工作,切实控制燃气(油)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,北京市“清空计划”2016年任务措施开始布置燃气(油)锅炉低氮改造工作。2017年 6月16日,由区环保局、区财政局、区质监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《关于印发《房山区燃气(油)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房环函〔2017〕28号)。
请有关单位、各乡镇(街道)尽快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,督促各项目单位抓紧准备,尽快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燃气(油)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,燃气(油)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止,逾期未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的项目将不再受理,逾期未提交材料造成补助资金无法下拨的后果,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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