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山区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
房山信息网最近消息,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前,北京市教委下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对学校用餐安全作了详细规定。其中要求“中小学、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”“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”。
房山幼儿园积极落实相关规定要求,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,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,3月份以来,该园结合“平安校园”创建,建立了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。
园长孙玉梅告诉记者,制度实行以来,该园对陪餐人员进行合理分配,始终坚持每天指定一名校级干部或保健医进行陪餐,保证每人每周至少陪餐一天,并认真填写《陪餐情况记录表》,对所食用饭菜外观、口味、质量等进行真实评价,发现问题当天整改,及时存档。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,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,每月核算一次,费用从教职工餐费中扣除。孙玉梅说: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,幼儿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。本着对幼儿负责、对家长负责的原则,房山幼儿园将认真履行陪餐职责,当好校园食品安全的‘守门员’,不断提升园所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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